【2026最新】大老闆注意!主管大聲點也算霸凌?7月1日職安法新制上路
【2026最新】大老闆注意!主管大聲點也算霸凌?7月1日職安法新制上路,這「兩件事」沒做小心被罰!
大家有沒有聽說?勞動部發布了最新子法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》,從 115 年(2026年)7 月 1 日 開始,職場霸凌防治正式納入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的強制規範!
很多老闆或主管可能會想:「啊我就只是講話比較大聲、對績效要求高了一點,這樣也算霸凌喔?」請注意,法律上的職場霸凌,不是看你「有沒有惡意」,而是看該行為是否造成勞工「身心健康受損」或營造了「敵意工作環境」。
新法上路後,企業如果沒有建立好制度,面臨的將不再是道德譴責,而是勞檢開罰!今天 123台灣法律諮詢網 邀請 鄭皓軒律師團隊,幫各位企業主與 HR 把這次最關鍵的「兩個新制重點」,用最白話的方式整理好:
💡 快速導覽:2026 職場霸凌防治 2 大新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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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規模不限: 不管公司只有 5 個人還是 500 人,只要公司知悉或收到職場霸凌申訴,雇主就必須依法啟動「防治、調查或協調」機制,不能再裝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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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負責人條款: 如果霸凌者是董事長或總經理,員工可以直接向「地方勞工局」申訴,由外部公權力直接介入調查,終結內部吃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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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遵風險升級: 職場霸凌已正式與勞檢、罰鍰掛鉤。企業應盡快建立內部的「申訴與調查規章」,以免事發時手忙腳亂挨罰。
一、 關鍵一:不管公司多小,只要收到申訴就得動起來!
以前很多中小企業的老闆覺得:「我們公司才幾個人,大家平時和和氣氣像一家人,不需要搞什麼性騷擾或霸凌防治機制啦!」
錯!這個觀念現在非常危險。 新法明確規定,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,只要公司知悉或收到職場霸凌申訴,雇主必須依法啟動防治、調查或協調機制。對於百人以上的大公司,法規更嚴格要求必須建立非常完整的內部防治與處理程序。如果您還以為「冷處理」或「叫雙方喝杯咖啡和解」就能過關,到時候絕對逃不過勞檢員的法眼。
二、 關鍵二:終結「球員兼裁判」,最高負責人霸凌由勞工局直查!
以前如果加害者是公司的最高負責人(例如:董事長、總經理),員工根本申訴無門。畢竟,誰敢拿公司內部的系統去申訴發薪水的大老闆?就算申訴了,底下的人誰敢調查?
新法特別推出了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》。簡單來說,如果被申訴的人是公司的「最高負責人」,案件將會直接由「地方勞工局/勞動局」的外部公權力介入,進行直接調查。這意味著老闆不能再利用職權「球員兼裁判」自己內部吃案了!
三、 ⚖️ 律師的白話真心話:別把法遵當塑膠
鄭皓軒律師團隊 嚴正提醒各位企業主:職場霸凌防治,現在已經不是公司內部的「道德倡議」,而是扎扎實實跟勞檢、罰鍰掛鉤的「法遵風險」。
勞動部這次也同時推出了指導手冊,甚至針對中小企業提供聘請外部專業調查人士的費用補助。這代表主管機關的態度非常明確——沒有藉口說不會做、不知道怎麼做。
各位老闆與 HR 們,與其等事情發生了才手忙腳亂,甚至面對地方主管機關大動作的外部調查,不如現在就先把公司的「內部申訴、調查、協調機制」建立起來,防患於未然。
四、 需要協助擬定「職場霸凌防治規章」嗎?
想知道你們公司的規模,依法需要做到什麼程度的防治措施?或者 HR 部門需要律師協助規劃、撰寫符合 2026 年新制法規的「職場霸凌防治規章」與「申訴流程」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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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章僅作法律分享,企業法遵與勞資糾紛多半涉及具體個案細節與規模差異,故需評估企業實際營運狀況,往往需要細部討論,不建議將文章直接作為調解或訴訟使用。